• 南方网

  • 南方日报

  • 南方都市报

  • 南方杂志

广州 深圳 珠海 汕头 佛山 韶关 河源 梅州 惠州 汕尾 东莞 中山 江门 阳江 湛江 茂名 肇庆 清远 潮州 揭阳 云浮

广东省教育厅:面向中小学生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不得使用民宅

2024-11-11 19:40 来源:南方网

  11月11日,《广东省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下称《设置标准》)正式印发,并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广东省教育厅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处长廖开锐出席新闻发布会并介绍相关情况。

  据了解,新修订的《设置标准》要求面向中小学生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满足同一时间段教学培训区域的生均占地面积不低于三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同时不得使用居民住宅、医疗卫生用房、车库等不适宜于中小学生开展培训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黄慧诗

  摄制 李江锐

  设计 曹雅琴

编辑:陈雨昀
回到首页 回到顶部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简介- 网站简介- 广告服务- 招标投标- 物资采购- 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友情链接

本网站由南方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制作维护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0-87373397 18122015029 18122015068

ICP备案号:粤B-2005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