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方网

  • 南方日报

  • 南方都市报

  • 南方杂志

广州 深圳 珠海 汕头 佛山 韶关 河源 梅州 惠州 汕尾 东莞 中山 江门 阳江 湛江 茂名 肇庆 清远 潮州 揭阳 云浮

【金羊网】广州医保新规落地 明确救护车收费标准“爬楼费”按楼层加收

2026-03-31 14:16 来源:金羊网

  救护车“爬楼费”终于有了明确收费标准!3月30日,广州医保新规正式实施,不仅敲定救护车转运“基础费+里程费”计价方式,更对争议已久的“爬楼费”划定收费红线,明确无电梯二楼及以上每层加收10元。

  近日,广州医保部门发布通知,为持续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广州市于3月30日、6月30日分两批推进16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以下简称“立项指南”)落地。

  本次立项指南落地,针对救护车转运费计算模糊的痛点,明确了“基础费+里程费”的透明计价公式,即:基础费用75元/车次+里程费4元/公里(按救护车往返里程计算),并明确价格涵盖救护车交通往返相关管理费、折旧费、消毒费、油耗、司机劳务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对于急危重症需带生命维持设备(如ECMO、有创呼吸机)转运的情况,则按“救护车转运费+相应设备治疗价格项目”清晰拆分计费,杜绝了打包模糊收费。

  备受社会关注的“爬楼费”争议此次得到彻底明确,新服务价格项目仅在“高层无电梯”且为“二楼及以上”的特定场景下,二楼起收,每层10元,如二楼收取10元,三楼收取20元,以此类推。

  “这次收费项目调整厘清了模糊地带,特别是明确了‘爬楼费’等争议项目,让院前急救的劳动价值得到更明确的体现,也减少了收费问题引发的矛盾。总体来说,规范化和保障性增强了,也对急诊流程提出了新要求。”广州市120急救资深专家、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急诊科主任李辉接受采访时说。

  李辉进一步解释,收费透明可消除过去收费标准模糊导致的医患纠纷;同时,通过明确“爬楼费”等转运劳务价值,保障了急救人员在高楼层、无电梯等困难条件下的劳动回报,有助于维持和提高急救服务的可及性。

编辑:文云华
回到首页 回到顶部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简介- 网站简介- 广告服务- 招标投标- 物资采购- 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友情链接

本网站由南方新闻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制作维护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0-87373397 18122015029 18122015068

ICP备案号:粤B-2005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