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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种中选药品平均降幅58%,3月30日起执行

2024-03-13 18:38 来源:南方网

  近日,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省各级医疗机构落地实施。据悉,此次国家集采共涉及41种药品,涉及抗感染、心脑血管疾病、消化道疾病、精神疾病等常见病、慢性病用药、麻醉药等多种治疗领域,中选结果平均降幅58%,可有效减轻患者负担。本次集采共有2160余家医疗机构参与报量,约定采购量总量约1.5亿(片/粒/袋/支)。

  《通知》明确实施范围和采购量。机构范围包括已填报第九批国采采购需求量的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含驻粤军队医疗机构),自愿参加填报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首年协议采购量根据医疗机构填报的采购需求量基数,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计算的约定采购量。

  第九批国家集采首年采购周期从2024年3月30日至2025年3月29日。采购周期内,医疗机构优先使用本次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并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超出约定采购量的部分,中选企业仍需按中选价格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第九批国家集采与省级集采重叠的11个品种,各采购平台根据首年约定采购量按2024年1月10日-3月29日的执行时间折算省级集采约定采购量,自2024年3月30日起,执行第九批国家集采中选结果,重新签订购销合同。

  第九批国家集采中选品种以中选价作为医保支付标准,支付标准执行时间与采购周期一致。广东省医疗保障局要求,各地要提前做好医保基金预付、医保支付系统调整等工作,开展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培训,确保质量、并加强中选药品使用情况和合同履约情况的监测,保障使用,保障供应、保障回款。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陈伟峰

编辑:陈雨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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