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深圳市司法局于2023年2月推出了15条法治保障举措。近日,该局又出台《深圳市司法局关于高水平法治保障深圳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聚焦优化法治环境、强化法治支撑、深化涉外法治建设等领域,提出了16条优化升级举措,全力为推进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深圳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之基。
围绕如何优化法治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发展新质生产力,《若干措施》提出:
• 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立法供给,加快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促进条例、修改创业投资条例等重要立法进程,有序推动修改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更好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
• 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研究出台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探索推行“执法监督码”,致力解决“执法扰企”问题;
• 贯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依法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持续推出涉企行政复议类案件审理意见,加强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围绕强化法治支撑保障科技创新、产业创新方面,《若干措施》践行“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理念,要求:
• 积极开展“双招双引”工作引进国内外高水平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人才,加快培育一批高水平律师事务所,开展中小型律师事务所“专精特新”培育与认定,打造一批示范性数字律师事务所,提升律师行业发展能级;
• 在重点园区开展合规园区建设试点,建立律师事务所和重点产业行业协会间的“1+1”合规服务联动机制,探索制定重点产业领域合规激励措施,推进企业合规保障产业创新。
围绕深化涉外法治建设,《若干措施》提出,加快修订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推动出台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法治保障措施,强化前海、河套重大平台法治保障。《若干措施》要求:
• 全面落实深港法律合作安排,推动签署深澳法律合作安排,深化深港澳法治交流合作;
• 开展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试点,深化港澳律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执业试点,丰富涉外律师服务供给;
• 加快培育国际商事调解组织,引进港澳台及外籍调解员,推动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建设;
• 引进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加快筹建粤港澳大湾区涉外律师学院,组建全市首批涉外法治人才专家库,努力打造涉外法治人才高地。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卢绍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