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发布了《关于在我市部分医疗机构开设夜间门诊服务的公告》(简称“公告”),决定自3月18日起,全市各医疗机构陆续开设夜间门诊服务。
根据公告,开设夜间门诊服务将分批进行,首批开设夜间门诊的医疗机构为:市直二级以上公立医院(7家)、汕大医学院各附属医院(6家),金平区、龙湖区辖区内所有公立医院(12家),其他区(县)辖区内区(县)级医院(8家)。
夜间门诊服务将涵盖中医科、骨伤科、内科、妇产科、康复科、眼科、肿瘤科、针灸科和心理咨询科等科室,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市民可根据各医疗机构提供的服务内容,结合自身的就医需求,在夜间门诊时间内前往就诊。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提醒,请市民在就诊前根据各医疗机构的指引提前预约,以便医疗机构合理安排医疗资源,确保服务质量;夜间门诊服务主要针对非急诊患者,如有紧急病情,请直接前往各医院急诊科就诊或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寻求帮助;请遵守医疗机构的各项规定,配合医务人员进行诊疗工作,共同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
汕头市第一批开设夜间门诊服务医疗机构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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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陈海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