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1-07-27 16:45:25 | 来源:南方网

2021年7月27日上午,广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的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本场发布会由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邓鸿主持。

广东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邓鸿

  主持人邓鸿: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今天我们邀请了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的负责同志解读《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并回答记者的提问。

  首先介绍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发布人:省民政厅副厅长聂元松先生,省医保局副局长李锦汤先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二级巡视员张广立先生。

  现在,有请聂元松先生介绍总体情况。

省民政厅副厅长聂元松

  聂元松:各位媒体朋友,女士们、先生们,大家好!首先,我谨代表省民政厅,对大家长期以来对全省民政以及社会救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2020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是构建新时代社会救助格局的重要指导性文件。2021年6月3日,为深入贯彻中央文件精神,统筹发展我省“大救助”体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结合文件精神,下面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首先,我给大家介绍一下《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

  社会救助工作是扶危济困、救急救难的兜底性制度安排,事关困难群众的衣食冷暖,关系民生、连着民心。近年来,我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政府领导、分工协作的“大救助”体系,形成兜底保障、提标扩围、数字赋能、提质增效的强大合力,切实推动惠民政策落地落实,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和社会和谐稳定。截至6月底,基本完成省政府十件民生实事涉社会救助提标任务,全省低保对象143万人,月人均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为900元、734元,分别位居全国第5位、第6位;特困供养人员21.9万人,月人均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分别为1528元、1274元,均位居全国第5。但是,与新时代困难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相比,社会救助发展还不平衡不充分,亟需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满足困难群众从“输血”到“造血”、从“物质”到“服务”等多样化救助需求。《实施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是我省社会救助领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和社会救助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是“十四五”和今后一段时期推进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政策文件。

  其次,介绍一下《实施方案》的主要思路。

  《实施方案》坚持人民至上,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主要包括3个部分和主要任务责任分工,可以归纳为建立一个大救助体系、明确两个阶段目标、突出三个改革重点、树立四个发展导向。

  建立一个大救助体系。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新时代社会救助体系。迎接新发展阶段社会救助工作新形势,持续加强社会救助制度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探索城镇困难群众的脱贫解困。

  明确两个阶段目标。到2022年,基本建成大救助信息平台,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到2035年,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密实牢靠,总体适应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

  突出三个改革重点。以统筹救助资源为重点,强化部门协同,汇集政府部门、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的各类救助帮扶信息,打通基本生活救助与专项救助、社会力量参与的通道。以增强兜底功能为重点,聚焦特殊对象,继续完善低保、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制度,强化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提高救助标准和规范化管理水平。以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凝聚救助合力,优化简化救助工作程序,解决基层力量薄弱的突出问题。

  树立四个发展导向。搭建一个大救助平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救助信息聚合、救助资源统筹、救助效率提升,满足困难群众个性化救助需求,开展多元化救助服务,实现精准救助、高效救助、温暖救助、智慧救助。

  最后,我介绍一下《实施方案》的重要创新举措。

  《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实际,从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个方面,提出6项任务要求及24项改革措施,着力构建全面、主动、精准、高效、温暖、及时的“大救助”体系。

  一是在社会救助体系覆盖上更加全面。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大救助制度体系。针对低保和特困、低收入和支出型困难群体、全体公民等不同需求的对象层,建立三个救助圈层,细化了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急难型救助和社会帮扶等具体措施。将专项救助的范围从低保、特困扩大至低收入和支出型困难家庭;加强基本生活救助与专项救助衔接,将专项救助从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受灾人员救助拓宽到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今年,省政府出台了《广东省临时救助办法》,我们转发了民政部的《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并将以省政府规章的形式完善特困人员供养制度。近期,我厅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低收入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办法和救助措施,将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纳入救助范围,正在征求部门和地市意见。

  二是在社会救助服务方式上更加主动。创新“党建+社会救助”“物质+服务”“主动发现+报告”的救助模式,通过党员结对帮扶、提供专业服务、定期走访等方式,开展多元化救助服务。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为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今年4月以来,我厅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全省民政系统党员干部上门走访低保对象、特困人员53.1万户,帮助解决政策性问题233个、个案性问题16485个。

  三是在智慧救助上更加精准。强化部门协同,搭建大救助平台,实现信息双向反馈,打通基本生活救助与专项救助、社会力量参与的通道。以信息化技术为重要抓手,打通救助对象核定难、认定标准不统一、救助碎片化、重复救助与漏保共存的障碍,精准对接救助资源,满足困难群众个性化救助需求。全面推进困难群众统一认定、经济状况统一核对、救助对象需求统一发布等,推进认定结果共享使用,建立动态更新的对象数据库,打破政策壁垒,健全救助信息双向反馈机制。我们在粤省事上线了“救助自诊”程序,困难群众通过手机即可初步判断是否符合救助要求,系统自动指引其提出并办理各项生活和专项救助申请,更好满足困难群众需求。

  四是在社会力量参与上更加高效。充分发挥我省慈善救助、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优势,全力推进兜底民生服务工程,大力发展慈善救助,积极发展社会救助领域的志愿服务。会同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妇联、省残联全力组织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到2021年底全省乡镇(街道)建成社会工作服务站,到2022年底全省村(居)建成社会工作服务点,实现全省社会工作服务站(点)100%覆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100%覆盖。我们正在制定社会工作服务站的社会救助业务指引,动员社会工作者摸清、摸准、摸全困难群众的基本情况,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五是在社会救助服务效果上更加温暖。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将救助对象核查周期调整为一年或半年;将低保、特困审批权限下放至珠三角地区乡镇(街道),稳步扩大范围,缩短基本生活救助办理时间。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全面推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模式,全省每个乡镇(街道)均可异地申办、受理、转办社会救助申请,开展“一证一书”申请社会救助,最大程度方便困难群众。我们正在积极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和数据库,实现对低收入人口的信息汇聚、监测预警、精准救助,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

  六是在急难社会救助上更加及时。总结社会救助工作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成绩和经验,进一步明确社会救助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作用。明确了将困难群众急难救助纳入突发公共事件相关应急预案,细化应急期内社会救助政策的特殊性措施或紧急救助程序,适度扩大救助保障范围的要求,发挥急难救助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重要作用。对生活陷入困境,靠自身和家庭无力解决,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生活仍有困难的家庭,通过临时救助或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生活保障。

  我的发布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主持人邓鸿:谢谢聂元松先生。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按照惯例,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下面开始提问!

中新社记者提问

  中新社记者:请问省民政厅,在新的社会发展阶段,新的社会救助制度要如何跟新的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思路如何转变?谢谢。

  聂元松:谢谢您的提问。在今年的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庄严宣告,我们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正在意气风发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社会救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发挥了兜底保障主力军的作用,我们广东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是160.5万,其中有91万享受了低保救助和特困供养。在新的发展阶段,要推动社会救助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我想要做到“三个兼顾”,从“救穷”向“救弱”、“供血”向“造血”、单一物质救助向综合服务救助转变。

  一是兼顾效率与公平。兼顾效率,就是要整合部门的救助政策、救助资源以及救助信息,加快形成综合救助格局,实现救助资源和救助需求的精准对接,扩大救助的效益。兼顾公平,即要进一步改革完善相关的救助政策,进一步拓宽社会救助的覆盖面,让不同类别的人群、不同需求的困难群众都有制度保障,使我们的社会救助制度能够公平可及。

  二是兼顾生存与发展。社会救助首要的还是要解决基本生活问题,所以我们在评估救助对象和其家庭财产时,要适当扣减教育、就业成本等,适当地降低救助的门槛,扩大救助面。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教育救助、就业救助等专项救助的功能,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众的就业能力和素质,激发其自强自立的斗志,从而把救助与自助有机地结合起来。

  三是要兼顾物质和服务。在确保救助对象物质需求的同时,还要大力培养社会救助服务队伍,对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等,提供巡访探视、照料护理、康复训练、心理疏导、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方面的服务,满足他们的多元需求。这次出台的《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回应了新发展阶段的要求,我相信随着这些措施的落实,困难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会得到大大的加强。谢谢!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提问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请问省医保局,我们知道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依然是社会群众极为关注的问题,请结合《实施方案》提出的工作目标,能否跟我们简单介绍一下广东省在“十四五”期间如何推进医疗救助这项工作?谢谢。

省医保局副局长李锦汤

  李锦汤:谢谢您的提问。医疗救助制度是多层次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筑牢民生保障底线的重要制度安排。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医疗救助制度的建设,目前我省建立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构成的一个保障体系。我们省主要是做到了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参保缴费方面,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全部由医疗救助资金承担,困难群众个人无需缴费,2020年全省共支出8.53亿元,帮助404.63万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二是待遇享受方面,适当提高困难群众的医保待遇,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按不低于80%的比例再次给予报销,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就医费用负担,2020年全省共支出25.94亿元用于困难群众的医疗费用救助。

  下一步,我们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巩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待遇保障水平,落实落细各项医疗保障政策,综合发挥好三重制度(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减负功能,有效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二是进一步做好我省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合理确定救助范围和标准,精准实施分类救助,确保应保尽保、应享尽享、应救尽救,充分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不断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三是进一步优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工作,提高医疗救助经办服务的便利性。通过综合施策、均衡发力,在“十四五”期间,逐步形成参保缴费有资助、基本保障有标准、大病保险有倾斜、医疗救助有托底、医保服务更高效、就医结算更便捷的医疗保障体系,切实提高困难群众的医疗保障受益水平。谢谢!

羊城晚报记者提问

  羊城晚报记者:请问省民政厅,下一步如何抓好和落实我省《实施方案》的工作?谢谢。

  聂元松:谢谢您的提问。贯彻中央改革完善社会救助的意见和统筹抓好省委、省政府刚刚出台的《实施方案》,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省民政厅将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动相关惠民政策的落实,主要有几个方面:

  一是夯实部门责任。我们将适时召开省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认真研究部署落实《实施方案》的职责分工,压实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推动形成各级各有关部门共同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是认真履行职责。省民政厅作为社会救助的牵头部门,一方面,认真履行好牵头责任,每一年根据工作的推进情况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发给相关成员单位,共同推进落实。另一方面,民政部门作为社会救助的主要部门,要把社会救助工作这一主责主业做好,进一步完善低保、特困和临时救助等制度的建设,加快推进出台低收入和支出型贫困家庭的救助办法,这是一项新业务,目前正在制定具体办法。同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加强对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监测和帮扶,为政策的落地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是健全困难群众的主动发现机制。在建设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的基础之上,将主动走访和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这项工作列入村居委会的重要职责内容,所有从事社会救助的国家公职人员、相关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的社工站(点),要把主动发现困难群众列为重要职责之一。同时我们将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充分依托和利用好政府“12345”热线,实现热线全省联通。在当前,我们主要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推进“解忧暖心传党恩”活动,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回头看”活动,组织广大民政干部深入基层、走村入户,通过细致的工作把困难群众的情况摸细、摸准、摸全面,确保不落一户、不落一人。

  四是加强督查指导,我们将根据相关情况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对全省落实《实施方案》的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同时将《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作为民政部门工作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另外,我们将在广州、深圳、珠海等地开展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力争能够出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新经验,确保《实施方案》落地出实效,让老百姓得到实惠。谢谢!

深圳特区报记者提问

  深圳特区报记者:请问省人社厅,在社会救助对象中有很多无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从促进就业的角度可以跟我们谈一下人社部门为他们提供了哪些举措吗?谢谢。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二级巡视员张广立

  张广立: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工作,把它摆在“六稳”“六保”之首。针对社会救助对象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需求的无业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我省建立了以失业登记为基础的就业援助制度,通过开展实名服务、实施分类帮扶、强化政策扶持等方式,积极促进他们就业创业。

  主要帮扶措施有:一是免费提供就业政策法规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二是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包括“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就业服务活动,集中帮扶一批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三是对有培训意愿的,组织参加各类技能培训,并按规定给予一定标准的培训补贴;四是对有创业能力和创业意愿的,提供创业培训、创业融资、创业孵化、创业咨询辅导等服务,并按规定落实创业相关补贴。五是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六是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利用公益性岗位进行托底安置。七是对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按规定给予灵活就业人员一定的社会保险补贴。八是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发放失业保险待遇。

  2021年省政府出台3.0版“促进就业九条”,在落实失业保险待遇、强化公共就业服务供给、加强兜底安置等方面进一步提出了明确要求。从政策实施效果看,今年以来我省就业局势呈现持续恢复、持续向好态势,1-6月全省失业人员再就业27.4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5.23万人,发放失业保险金35.13亿元、失业补助金30.57亿元。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就业帮扶工作,加大服务供给、资金投入和政策落实力度,强化分类施策、分级帮扶,组织好专项就业服务活动,促进供求对接,帮助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尽快实现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同时,积极与民政等部门加强信息共享,为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更有针对性的培训就业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效率。谢谢!

南方日报记者提问

  南方日报记者:请问在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完善社会救助机制、提升社会救助水平方面,广东做了哪些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哪些经验?谢谢。

  聂元松:谢谢您的提问。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生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的工作理念,密集出台了一系列的工作措施,完善健全了社会救助的工作机制,而且逐年在加大财政投入,在民生保障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成绩。

  重点主要有几个方面:一是救助体系日臻完善。“十三五”期间,我们出台了《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这1部地方法规,包括低保、灾害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在内的3部省政府规章,以及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形成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住房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及其走失人员救助等9项社会救助制度和社会力量参与的“9+1”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过程中救助体系发挥了非常好的作用。在这次《实施方案》中,我们又把“9+1”救助体系拓展成了“9+1+N”,“N”是指在“9+1”的基础之上,各地根据困难群众的个性化需求给予救助,比如给予相应的司法救助、法律援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等,更加丰富和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

  二是运行机制不断优化。到目前为止,省、21个地级以上市以及所有的县(市、区)都建立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联席会议制度,出台了相关文件,明确了各部门以及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职责,基本形成了责任明确、分工清晰、运转高效、执行有力的工作格局。

  三是保障水平飞跃发展。省政府连续11年将提高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等纳入“十件民生实事”,向社会公开承诺,纳入督办范围,确保政策落地、群众受惠。“十三五”期间,城乡低保标准年均分别增长11%;低保补差年均分别增长11%、14%;城乡特困标准年均分别增长15%、16%,提标幅度较大。到今年6月底,省和21市已出台并公布2021年低保和特困提标文件,在新冠疫情影响的大背景下,比上年增加至少3.5%。在保障水平上我省成效明显,在全国走在前列。

  四是服务能力切实提升。各地普遍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全省1668个窗口整合到乡镇(街道)的综合服务中心,形成了“一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的工作机制。同时,我们省、市、县三级都建立了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大大地提高了救助的精准度。我们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建立了一支5474人的工作队伍,提高基层社会救助的经办能力。从今年开始,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我们在全省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将用两年时间让社会工作站(点)覆盖到每一个镇、每一个村,让每一个困难群众都能够100%地享受到社会救助服务,使我们社会基层救助服务的能力得到大大提升。

  五是动态管理规范有序。及时地受理审核群众的救助申请,清退不再符合救助条件的相关人员,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为了加强救助工作动态管理的规范性,我们连续四年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行动,对农村低保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小微腐败行为进行及时整治,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大大提高了社会救助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

  总的来讲,这几年我们的社会救助工作,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在全国走在了前列。谢谢!

  主持人邓鸿:由于时间关系,今天提问环节到此结束。如果大家还有感兴趣的问题,可以在会后向发布人和发布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解和联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发布人!谢谢各位记者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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