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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杂志】台企台胞共享“广东红利”权威解读“粤台48条”

2018-08-14 16:05 来源:南方杂志 杨洋

  从7月26日开始,在粤台企有机会与各类资本同等条件参与省内各级政府交通基础设施PPP项目等合作建设,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参与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在粤约20万台胞可以凭借台胞证登录“中国公共招聘网”等政务和民生服务信息平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台湾学生享受与本地户籍适龄子女同等待遇……26日,《关于促进粤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粤台48条”)正式实施。广东省台办副主任陈林佐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台湾同胞在粤投资、创业、就业、学习和生活可以获得与广东企业、居民同等待遇,共享“广东红利”。

  “粤台48条”同等待遇含金量足

  今年年初,国台办和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又称“31条惠及台胞措施”。“粤台48条”是“31条惠及台胞措施”在广东的贯彻落地。

  陈林佐说:“台资作为广东第二大境外投资,台资规模和粤台贸易额连续多年位居大陆各省(区、市)前列。20多万台湾同胞常年居住在广东,台企台胞为广东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积极贡献。”

  据省台办统计,截至今年3月底,广东累计引进台企2.7万多家,合同台资累计约840亿美元,实际使用台资累计约660亿美元。2017年,粤台进出口贸易额650多亿美元,约占同期两岸贸易总额1/3强,台湾从中获得了500亿美元的顺差。

  “粤台48条”的内容由“积极促进在投资和经济合作领域加快给予台资企业与广东企业同等待遇”和“逐步为台湾同胞在粤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广东居民同等的待遇”两部分构成,具体包括13个板块,共48条措施。广州台湾青年之家副会长陈莹珍表示,“粤台48条”建立了粤台交流合作的新框架,对台湾青年有很大的吸引力。

  台企“嗅”到全新商机

  东莞台商投资企业协会会长蔡俊宏在接受《南方》杂志记者采访时表示,“粤48条”含金量足,台商在广东享受“内资”待遇,将迎来投资的“第三春”。

  全国台湾同胞投资企业联谊会辅导会长郭山辉,同时也是台升集团董事长,多年前牵头东莞台商率先“吃螃蟹”,先后在东莞投资建设台商大厦和台心医院。这一次“粤台48条”出台,他尤其关注在金融领域对台资企业扩大准入:“原来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台资持股比例有限制,现在都解除了。这对于台企以及广东的传统制造企业是个福音。”

  另外,政策支持在粤台资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加大台资研发机构的支持力度,郭山辉感慨:“习近平总书记说‘两岸一家亲’, 大陆愿意继续同台湾同胞分享大陆发展机遇,现在广东是实实在在对台商、台胞全面开放。”

  东莞台商子弟学校董事长叶宏灯介绍,台资可在粤设立或与省内院校联合设立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这对于加强两地的职业交流、增强企业竞争力有积极作用。

  解读“粤台48条” 请看四个关键词

  1“同等待遇”

  为支持台企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提出台资企业可以特许经营方式参与广东省的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市政公用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可与广东企业等各类资本同等条件参与省内各级政府的交通基础设施PPP项目等合作建设。在用地保障方面,提出台资企业与广东企业同等条件适用省土地保障与优惠政策。在个人评奖方面,提出台胞可参评广东省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青年岗位能手、青年文明号、“三八”红旗手等。

  2“广东红利”

  “粤台48条”把近年来广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扩大对外开放、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等系列政策利好和发展机遇率先与台企台胞分享。在支持台企技术研发方面,提出重点支持台资企业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技术改造,加大台资研发机构的支持力度等,激励企业创新。在扩大市场准入方面先行先试,提出台湾同胞在我省申办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参照港澳居民执行,达135项。

  3“粤台融合”

  “粤台48条”坚定不移扩大深化粤台各领域交流合作,涵盖产业、财税、用地、金融、就业、教育、文化、医疗、影视等多个方面,促进粤台经济社会融合发展。为促进粤台产业融合发展,提出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智能装备、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等制造业新兴支柱产业的台资企业发展。为推动粤台人文融合,提出着重加强文化学术民间交流,促进心灵契合。

  4回应“台胞诉求”

  “粤台48条”切实回应台企台胞的普遍诉求,让台湾同胞在祖国大家庭中有更多获得感。在政府采购方面,提出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可申请参与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可按我省企业同等条件申请纳入广东省创新产品清单,并享受政府采购鼓励措施。为方便台胞来粤就业,提出在政务和民生服务信息系统及平台中体现惠台政策措施。

  《南方》杂志全媒体记者丨杨洋

编辑:郭昊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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