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广州5月10日电 (记者李刚)今天广东省发布了《2018年广东省消费环境评价报告》,这是广东省首次向社会发布全省及21个地级以上市消费环境评价结果。评价结果显示:2018年广东省消费环境评价总得分为76.11分。其中:佛山、广州、深圳、珠海、中山、东莞、惠州、汕头、湛江、梅州市的评价得分位居前十名。
报告显示,广东消费环境整体向好,消费者对基础环境、“生活日用品类”商品、“通信与网络服务类”服务等满意度得分最高,但对“消费维权”指标的满意度评价较低。
下一步,广东省将充分利用评价报告结果及建议,推进消费环境建设专项行动,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消费环境评价数据采集和智能化评价管理平台,打好放心消费环境建设“组合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