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今年立案查处农资违法案件1035宗
发布时间:2015-12-28 16:54:11 | 来源:南方网

记者从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今天(12月28日)在广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广东省各级农业部门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立案查处农资违法案件1035宗,保障了农业生产正常进行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省未发生重大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新闻发布会现场

  南方网讯 记者从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今天(12月28日)在广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广东省各级农业部门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立案查处农资违法案件1035宗,保障了农业生产正常进行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省未发生重大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据广东省农业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农业部门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20.65万人次、检查生产单位6.26万家次、抽检农资2700批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035宗(其中,结案823宗,移送司法机关17宗)。

  广东出台首个农资监管规范性文件

  据广东省农业厅党组成员、总畜牧兽医师蔡树淦介绍,今年广东省农资监管工作的一大亮点是《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资监管工作的意见》(粤府函【2015】327号)(以下简称《意见》)的出台。

  从2013年起,广东省农业厅根据省政府领导有关批示和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展开调研,针对广东农资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起草了《意见》(代拟稿),并广泛征求省直相关部门、各地级以上市农业部门的意见,反复修改后报省政府审定。前后历时两年多,《意见》于今年11月23日正式印发。这是省级政府层面出台的首个全面、系统、全链条的关于农资监管的规范性文件,标志着广东农资监管工作进入一个新阶段。

  《意见》共分为五个部分16条,对农资监管的一些重点环节和重要问题进行了明确规范,在管理制度方面有了许多创新:《意见》首次明确提出农资“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追责和赔偿制度;《意见》首次明确不得销售本省无使用作物的农药,如在广东不得销售仅适用于棉花、苹果等作物的农药;《意见》还首次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网上销售剧毒高毒残留农药,建立农资监管信息平台和电子台账记录制度并联网。

(编辑: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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